2018年5月25日 星期五

3D遊戲雜談

  腳步聲平時並不會注意到,只有走在特別的地面的時候,才會去特別地注意到。或者是穿著不大常穿的鞋子,像是厚底的橡膠鞋底和路面發出的聲音。但到了3D遊戲裡,腳步聲卻變成非聽不可,走在土地上的聲音、走在草地上的聲音、走在木板上的聲音、走在地毯上的聲音。因此DQVIII多了太多以往未曾有過的風格,只因為一切都往3D進化?或者可以說是反進化?還是說退化呢?
  第一次查覺遊戲中的腳步聲大概是Biohazard吧,石製地板、木製地板、地毯。不過因為故事設定是一群類似特種部隊的成員,穿著靴子發出大聲的腳步聲倒是挺合理的。但是到了DQVIII,中世紀歐洲風格的鞋子應該很難發出巨大的腳步聲吧。
  除了腳步聲,另一個3D遊戲困撓我的點就是,永無止盡的走路,不!更正確地說是跑步。因為遊戲畫面開始接近真實!人物的比例接近真實,那麼背景也只好跟著符合真實的比例,也因此,每個城鎮、洞窟、都大的嚇人,沒有地圖,是沒辦法知道現在的方向,再加上視角可以自由調整,更是可怕的容易迷路。畫面是很美沒有錯,但是不會讓人想要停留下來,慢慢的欣賞。
  因為在地圖上移動花費的時間實在是太冗長了,會讓人感覺怎麼明明是款RPG,怎麼會幾乎都是在移動,這也是現代的遊戲,分野越來越不明顯的關係,似乎得重新分類。再者,若是戰鬥節奏不夠輕快的話,像是FFXIII,那就真的可怕了,明明有著高畫質,但是骨幹卻是以很孱弱的內容支撐,高畫質的怪物,卻只是平行的移動。幸好DQVIII沒有把招牌給砸了,戰鬥去到3D,依然節奏輕快。角色和怪物的動作也表現的不錯,這就是寫意和寫實風格的極大差異。卡通的表現還是比上CG好,看看瑪利歐的各項動作,和場景的大小控制,這也說明了,為何到了《瑪利歐64》是用一個中型場景,跳躍至各個小型關卡的設計,而不是創造出一個巨大的世界,讓玩家慢慢地「走」或「跑」。想想「ルーラ」就是這樣子的背景下,創造出來的咒文。另外要如何讓在移動的過程變得有趣,剛好提到瑪利歐,他能跳,跳躍還有不同的動作,能直接和敵人互動。不過RPG在原野和戰鬥是有強烈的切換關係,也就是說,是不同的世界,這完全是受限於早期的遊戲機能限制,和早期電腦遊戲的影響。可是到了新的世代,這樣的作法明顯過時,這大概也就是為什麼GTA3能夠突然竄起,明明在12的時候,也有著同樣的概念,卻只是默默無名的小遊戲等級。Rainreader曾說,遊戲在發展的過程之中,是無可避免地會走上不斷地強化聲光效果的路。不過,精明如Capcom,已經中止了不少曾經是名作的系列,這大概也就是時代的眼淚吧。3D2D畢竟還是有一道不容易跨越的深溝。曾經看過PSPROCKMAN ROCKMAN3D的角作和背景,卻是標準的橫向2D動作遊戲玩法,只能說屎的要命,以日文的說法就是「糞作」。
  來談談戰鬥,一直到7代為止,DQ的戰鬥都是第一人稱視角,而且是正面觀點,從最初的一代,一個小正方格裡,有背景,一匹魔物,魔法是用閃爍顏色表示,接下來二、三、四都是如此,再加上文字的描述,進入五代,開始有了劍與魔法的視覺效果,如劍的攻擊,變成一道刀光劍影,閃在魔物的身上,如美拉,用一顆火球來表示,到了六代,魔物開始會有動作,開始些微地跳脫2D平面,像是史萊姆的攻擊動作,就作出了向第一人稱攻擊而來的感覺,七代一樣不脫這樣的範疇。DQ一直都有在進化,只是步調十分的緩慢。但是到了八代劇烈地變化,幾乎全部都3D化了。開始看得到我方,攻擊敵方,也看得到敵方攻擊我方。問題來,物理性的攻擊得擊中才能發揮效用,舉例來說,我拿一把劍要攻擊史萊姆,我得接近史萊姆到我的揮動範圍內,再揮擊才能擊中史萊姆,如果不接近就出手,就像投手投出的球還沒接近本壘板就揮擊一樣,是會揮空的,而在DQ8裡,一律簡化成跳到敵方附近,砍了一下,再跳回來原本站的地方,這並不合理,畢竟畫面的進化已經剝奪太多想像的空間,一定得把畫面弄得合理又好看呀,否則我真還寧願2D畫面就好,我還能自己想像,我是怎麼攻擊,我是繞過去呢?還是衝過去,還是緩緩地過去。再來就是敵我雙方的戰鬥位置分配,這也有大問題。敵我各站在平行線上,打完就退回去。如果敵我皆用物理攻擊的話,就變成跳來跳去的畫面,很詭異,也不怎麼好看。
  接著討論原野畫面,因為進化成3D的關係,地圖上只能顯現出一個角色,身後沒有夥伴的跟隨,以往拖著馬車在身後的傳統也突兀地消失了,魔戒式的步行冒險變成了跑步冒險,這一切都是因為3D化,世界變得巨大,而寫實的關係。

  3D遊戲首先要解決的首要問題,絕對是視角,光是視角的自由操作與否,和鏡頭切換的流暢程度,這已經牽涉到分鏡的概念了。不過很顯然的,負責劇本的崛井雄二和人設的鳥山明不需要有這些知識。

2014年9月22日 星期一

颱風後的牢騷



 人類的記憶好不可思議,似乎每個人擅長記憶的方向不一樣,有人擅長記憶水果的香味、有人擅長記憶蕭邦的旋律、有人擅長記憶童年痛苦的回憶。最近有些事情開始想起來了,特別是童年的事:當提出要求永遠是不,沒有教導只有咆哮的愚蠢「大人」。


「馬路好危險唷,待在籠子裡就好,這樣就不會受傷了。」


 這實在是太便宜行事了,光會限制,不會說明。可能是他們也懶得說明吧,永遠只會講以後長大就知道了。好一個萬用的句子!但真相是永遠不會知道,因為沒有思考過,只知道別人告訴自己怎麼做,尤有甚者,沒人告訴他該怎麼做,竟然會心慌意亂。


 我恨那些硬要強加他的意見在我身上的人,永遠只會否定。這很可悲,這表示他們未曾思考為什麼自己做的任何一件事,很有可能在他們成長的過程裡,問「為什麼」是被打壓的。先不論這樣的教育方式,這樣的人長大之後,變得只會服從,而正因他們是這樣長大的,當他們未來遇到女朋友。男朋友總會給予對方限制,彼此不斷地痛苦。更可怕的是,若是保持這樣的關係下去,他們的兒女就會變成複製人,只會和父母一樣,沒有不同。幻想的多啦A夢開車,小熊維尼也開車,大人老愛把自己的世界變成玩具,強加強加強加。


 靠著回溯過去,我的未來預覧圖一筆一筆確實地描繪出來。I'm no longer 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, anymore。當恢復本性之後,那才是真正活著,這其實很自然。

2014年9月11日 星期四

論動物


前言:
 
 感覺到了,靜下來的時間,自己的時間,寫了點東西。好久沒在早上寫點東西了,算是重新再起吧,致少沒有再起不能。我又重返大聯盟了,心靈再度解脫。日夜交替的時候真的有魔力,日昇,日落,光線劇烈變化的同時,心靈也劇烈地變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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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「不是我們豢養寵物,而是我們需要寵物。」齊柏林說。

 這是和動物進行心靈的交流,原來人類失去太多的獸性,需要這樣動物來讓我們回憶,遠古的本能。動物的生命的延續就是水和食物,果然,只看人類吃東西,是很不健康的,會認為生存是理所當然的。但是生存是很嚴肅的,是不容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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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「你為什麼要和別人不一樣呢?」士官長說。

 「幹嘛大家都一樣?」魔術師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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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Brand new day, brand new mood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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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帶狗散步和獨自散步是不同的,首先想法就不同。不論是初始意念,或是在散步途中的產生的念頭。這種感覺像是藝術家為了某種目的,使用藥物來改變心靈狀態。而我在和動物密切的交流中,我的心靈也開發出另一塊新的地方。
 以前我總是和自己對話,會化成言語的機會不多,有時候總覺得對話久了,自己快要分裂似的,另一個人格好像存在,卻又沒有明確的形體,而那究竟是不是我?那是人類嗎?欠缺肉體的存在。
 寵物不同了,我和他們對話的過程中發現,彷彿我內在的另一個或數個人格離開我的身體,跑到貓或狗的身上了。而且,不同的動物,投射的情感也不同。

 「這和人交流一樣」我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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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原來人類還是要保有獸性,偶爾還是得「獸性大發」,依著本能來行事。太過社會化,被限定在框架裡,那將會很痛苦。不管你信不信,反正我是信了。God bless PTT。I love Super Mario. PEACE!!!

 PS:

 「你有自由走,我有自由好好過。」張惠妹在我的腦裡的某個部位唱呀唱呀。

2014年6月21日 星期六

2014年夏、環台筆記Ver. 1.0

 在這趟旅程之中,我留下的文字其實不多,電腦壞了,我藉這個理由,筆記本裡也沒寫太多東西。一整趟旅行,我也沒讀什麼書,帶了七本,有些是連翻也沒翻,只有村上春樹的《聽風的歌》有翻了一些。在墾丁的淳青背包客棧有讀了最多,讀到老鼠和「僕」相識之後,因為那裡的人實在無聊,成群結隊的旅行者,在自己的團體和其他人之間,架設了一道高牆。因此他們的旅程只有,景色和早已認識的朋友。
 那我為什麼沒寫什麼字也沒讀什麼書呢?開車的時候,我幾乎是沒辨法寫字,只能聽音樂,看看外頭的景色。但是說真的,車內並不是個很好的聆聽音樂的環境,除非能有一台像《1Q84》裡的大型Toyota Crown,應該吧,我也懶得查證。我開的是Yaris,小車,隔音效果不好,若要好好地聽到音響傳出來的聲音,就得把音量調得很高,但是對於耳朵已經受傷的我,這會是傷害。所以我會戴上Er-20耳塞,把音量調到最到,Max64。一般開車行進約是10~30之間。

 那我在下車之後都在幹嘛?我忙著和人相遇,我變成了社交機器。這裡的機器並不帶有貶意,而是,「哇」,怎麼原來我並不孤單,和我差不多的人,怎麼在我的旅程裡,遇到了,而且還是好多好多。那原本我居住的地方是怎麼了,人的數量絕對會比東部來得多,我竟然沒有興趣去認識半個。到了這裡,前一杪還是完全的陌生人,怎麼下一秒,就開始相知相惜了。我曾經因為覺得沒有人懂我,會覺得認識凡夫俗子,沒什麼意思。漸漸地,只剩下自己一個人。最後沒人要和我去旅行,我只好一個人上路。不過以結果來看,這樣竟然是好的,我沒有被同化成無趣的人,我想改變自己,做些以前沒做過的事。可能世界上和我有差不多處境的人,也都和我有差不多的想法。我們都想逃離牢籠唷,而這牢籠竟然是人為的無形牢籠,而某些地方就會吸引這樣的人。這裡我想說的是,I am alone, but actually not really alone.其實除了自己以外,還有人和自己一樣,敏感、關心社會議題、閱讀、音樂、喜好親近自然、創造東西、…………。
 我都在閱讀「人」。這麼說好了,西部的人像是路上的傳單,送上門來,也不見得想看,然後天天都有。就算讀了呢?那好像也和自己的生活相關不大,並不會留下太多的印象。至於東部的人,不管是旅行者或當地人,都是會讓我想認真閱讀的書,我想要找個安靜的地方,停下來,好好地讀。但是,時間卻有限,只能把握分分秒秒,往往是還沒有讀完就離開。雖然沒能繼續讀下是,但是已經把讓自己眼睛一亮的句子、格言,整整齊齊地抄在筆記本裡了。
 總之,我一個人旅行,在旅途中遇到同樣也是一個人的旅行者,或是去啟發別人的想像,讓別人也在未來想試著一個人旅行。我曾經去過澳洲,來自世界各地的單人旅行者的確刺激了我的想像力,我以前也是認為,旅行就是得三五成群。
 可是,這一次完全顛覆了我的既有觀念。一個人旅行會成癮!這很像喝酒,一開始的第一口,其實是不舒服的。但是只要跨出第一步,後來的就輕鬆了,而且身體也開始習慣那東西進入體內產生的變化。這就能解釋為什麼我回到家之後,我什麼事情都沒做,也沒動筆寫些什麼,也沒整理照片,原來我在「宿醉」,hang over了。接下來我會有戒斷期,cold turkey,一定得完全清醒之後,才有辦法回復原本的生活。不過有趣的是,大腦已經從此改變,我又成長了。以酒來說,我不是酒鬼,我喜歡喝酒,但我不依頼,我不會天天喝。旅途中認識的朋友也是,我不能天天和他們在一起,我最後還是得離開他們。但是!我喜歡他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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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「你說是生活困住了人們?是人們囚禁了自己?」宜蘭的娟在Line上這樣問我。
 「當然是人們囚禁自己呀,」我說。「因為缺乏想像力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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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我在快接近中午的時候離開花蓮的晴天客棧,可能吸到太大口的新鮮空氣,我在花蓮市區迷航了將近一個小時,不停地在鄉間小路轉呀轉啊。也有一次心想可以沿著河堤走,就可以通往海邊,可是最後是此路不通,Dead End。我在好狹窄的路上死命地旋轉方向盤,一下子逆時針旋轉,一下子順時針旋轉。我還記得那時候我正在吃高雄的麻花捲,這麻花捲和鹿港的不同,鹿港的比較膨鬆,而且外衣會裹一層厚厚的糖衣,上頭有蔥花和白芝麻。而高雄的麻花捲很紮實,得慢慢吃才行,有些硬。外衣只有薄薄的糖粉,和少許的黑芝麻。那一包大約一個拳頭大,我只在都蘭和兩位香港朋友分享,一人吃了一根,之後就放在車上,沒再去動它,因為實在是太硬了,真不曉得發明這種零食的人,是年輕人還是老人,我那時候這樣想著。
 但迷路的時候,快接近中午,我早上只吃了一根大香蕉,所以只好拿它來果腹。當我順利找到離開花蓮的路,同時麻花捲也吃完了,一根也不剩。吃的時候,我只是下意識地用右手伸進塑膠袋裡,拿起一根麻花捲,接著送進嘴裡,機械式地上下咀嚼。神奇的是,因為我嚼地很緩慢,全部吃完竟不覺得下顎的肌肉痠。可能我在咀嚼的過程之中,會完全停下來,而且每次的時間都很長,有三十秒之長吧。
 於是我繼續我的旅程,一路向北,接下來的目標是宜蘭的烏石港。又回到了海岸邊的公路,我的右手邊是太平洋,Pacific Ocean,左手邊是中央山脈,Central Mountain Range。這裡和西部不同,西部的海岸公路幾乎沒有什麼高低起伏,只有在新竹和苗栗有些許的台地。而台灣的東部可以說幾乎都在山和海的包圍,屏東到台東南部的海岸線是中央山脈、台東北部到到花蓮市是海脈山岸、離開花蓮市之後又回到中央山脈一直到蘭陽平原。

 而我個人認為花蓮市到宜蘭的路段最為壯闊,理由是我哭了三次。我離開花蓮之後,陷入一種愁悵的情緒裡頭,我思考著,這兩天以來,在背包客棧裡相識的人,我們在短時間之內,認識彼此,並相知相惜。但是也在短時間之內我們就得分離,未來最有可能的是永遠不再見面。因為這樣,那時候我不明白是因為壯闊的風景讓我哭泣,還是因為和旅途中結識的朋友分離。但是當我沉澱了好一陣子,再動筆回顧過去,我閉上眼睛回想那時候所見的,那喉嚨緊縮又開始了,我才知道,看見美好的事物,感動落淚竟然和哀傷落淚一模一樣。我以前未曾像最近這樣容易落淚,我被社會強加了規範,我並不是真正的我,我是社會需要的樣子。但是當我捨棄了社會強加在我身上的價值,我解放了,我留長我的頭髮,也盡情地哭泣,同時不停地質疑社會的一切。
 我又想到娟問我的問題。

 「你說是生活困住了人們?是人們囚禁了自己?」

一但我從牢籠裡出來了,我怎麼還會想要回去呢?Free as a bird。

2014年6月7日 星期六

聲易光難之我黃化了


  身為一名半專業的單人派對策劃兼執行,身上準備一顆小型喇叭,以便隨時隨地播放音樂。不過外太空和水底以外,我如果能到那種地方,我要盡可能地集中我全部的感官。要是我身上有筆電或平板之類的上網工具,以現在wi-fi環境和行動上網裝置的普及,我不需要帶一大堆黑膠和CD,就可以播放音樂,雲端DJ是可以實現的。
誠如上頭所宣稱的:Sound Beyond Size

  可是光卻是大問題。為什麼是大問題,以下我就試著探討。
  我從小就打日式電玩長大,從小就習慣聲光的刺激的劇烈改變。RainReader說過,人會不懈追求聲光刺激,而且容易麻痺。所以當我開始營造派對氛圍,我先從音樂開始、再搭配酒精,也可以說是同時。我從國中開始接觸西方音樂,Backstreet Boys是我的啟蒙。持續到今天,我的音樂庫依然不停擴張,我有自信放出不錯的音樂。
  電玩世界的光是扁平的,不論是8-bit的FamilyComputer,還是到今天的天曉得它幾位元的PS4,畫面的輸出終點都是2D的電視螢幕。我偏好2D遊戲,特別是進入PlayStation和SegaSaturn的3D黎明期之前的,FamilyComputer和SuperFamiCom,我是點陣圖的狂熱份子。我特別喜歡這種在受限制的狀態之下,所開發出的創意。
  光的增加、減少;變換燈源位置,變換了之後還可以調整角度、光的強弱。以我的房間來說,目前有三個黃色燈具,和一根日光燈。日光燈用的機會是越來越少。再加上影子的運用,雖然我還沒有餘裕買旋轉燈飾、水晶吊燈,但我可以控制出動態的影子,如在風鈴旁邊打一盞小黃燈,再用電風扇稍微吹到一點,這樣一來,有光有影還有聲音!

(原本是想在臉書發佈的狀態,可是卻覺得可以越打越長,就變成部落格文,如此一來還可以想圖片要找什麼來搭配,設計魂一整個燃燒。)

2014年6月7日,阿花阿花的船長光矢宣佈棄艦,本文近一年是不會更新,因為還有更大的道還沒悟。

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

Babe, it's blue.

I saw you in the summer pouring rain. It was Sunday, rainy day.
I can't forget any smiles you made. It was so sweet. Wasn't it good, eh?
I ate some sweet pineapples you recommended. It was sweet, eh? Great, eh?

Everything is non-sense.
Everything is non-sense.
It seems that I'm nearly crying out again.

Please take me wherever you go.
Please take me wherever you go.
Please take me far far away wow.
woo~(Don't leave me behind.)

I wanna be with you, falling down with you. Babe, it's blue.
I don't wanna be another friend of you. Babe, it's blue.

2014年5月25日 星期日

Don't worry, be happy.


 昨天下午在世界的盡頭掃視半球個球面,仍然一無所獲。不見七彩滑翔傘,空氣中只有濃郁的洋葱味。

 天空有塊雲中間缺了大口,露出加了許多白色的天空淺藍,缺口的方向就是南國,我想像著裝盛水果的精美木雕器具,擺滿了熱帶水果,鳯梨、香蕉、荔枝、椰子。夏日微風拂過玻璃片風鈴,叮鈴叮鈴作響,原本凝滯在半空中的線香煙霧,波動地流動,由南方飄來富含海洋味的微風,在房間裡留下藍綠色的味道,才從窗飄出去。風緩慢地飄流出去,帶走了一丁點的煙霧,像載著E.T.的腳踏車,上面張了倒U的滑翔傘,輕輕地掠過天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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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「Don't worry; be happy.」她說,眼睛閉著,身體慵懶地躺在懶骨頭沙發上。
 「……。」我沒有做出任何回應,只是在心裡反覆地默念這字句。想著唸著,我的思緒浮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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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她是在雨天出現的。
 
 那天,我把朝向南邊的門打開,看著夕陽發呆,有些入神。雖然下雨,可是卻不昏暗,反而因為在我上方薄薄的雨雲和遠方即將落入海裡的太陽,交織出迷濛的炫彩雲霞。我起身往門外走,沒帶雨具,也沒戴上我的馬林魚棒球帽,我想試試讓雨淋在身上,實際用身體感覺雨的溫度。於是我走下了台階,接著我把雙眼閉上。雨滴很輕柔,縱然有點沁涼過頭了,但還是讓我感到舒服。

 Listen to the rhythm of the falling rain.

淋了一下子之後,我竟然不自覺地哼出The Cascades的Rhythm of the Rain。不曉得和眼睛閉上有沒有關聯,我開始把注意力集中到耳朵。有點像在聽音樂的時候,為了聽得更專注而把眼睛閉上。我嚇了一跳,我可以聽得很清楚,雨落下與空氣磨擦的聲音,細微卻動聽。因為難得可以聽見這些聲音,於是我更專注了。

 雨落在頭髮,那聲音像被吸入黑暗,叭嚓地然後消失。雨落在眼鏡鏡片,喀涕喀涕,細小的水滴撞擊玻璃,再形成更多的細小小水滴,有的濺到我的臉上,有的被正在落下的大雨滴給吸附,剩下的不知道消失到哪裡去了。雨落在薄棉T恤和衝浪褲上,悶哼地霹叭,接著皮膚感覺到圓形地清涼擴散。雨落在手臂和小腿,咚地之後,由上而下流滑落,手臂上的水滴落在沙灘上,腳上的水滴則是集中在夾腳拖鞋。雨落在椰子樹葉上、沙灘上、木造的小木屋上,噼叭噼叭,吉利吉利。

 我想回屋子裡聽音樂,拉威爾的G大調鋼琴協奏曲,於是我把眼睛睜開,她的翦影出現在正落入海裡的半圓太陽之上。她拿著長板往岸邊走,而我看呆了,任由越覺得冰涼的雨往我身上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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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有一次我和她共用一個煙斗抽菸草,經她抽完再傳到我手上的時候,當我含住煙斗正要點火的瞬間, 

 「是誰的口水?」我有點提高音量,大聲地說。

 「不好意思」她好像憋不住,不停地咳邊說,話說完了還持續地在咳,好像那一口很強很烈,又勁又濃。

 「沒關係,我並不討厭。」我說。說完我點火抽了淡淡的一小口菸,深深地吸到腹部,再緩緩地吐出去。最後我把煙斗小心翼翼地收起來,回想淡淡的她的味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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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她和我一樣都喜歡閱讀,不過她卻不大常聽音樂,音樂還不是她的生命。可是她的音樂品味也相當不錯,我第一次推薦她的聽的是Pink Floyd,第二天我們就聊起Wish You were Here的歌詞了。我和她聊天都是閉上眼睛聊,面對面反而連一句話也沒有,只是互相看著對方並且微笑。我和她經常閉上眼睛說話、聽音樂,彷彿不需要眼見為憑,聲音就可以代表一切了。樂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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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關於煙斗上的唾液,我想仔細說明。我接觸到的位置在我的口內,透過她的唾液,我清楚地感覺到,她是真實地存在著,不是我所虛構出的幻影。那次是我頭一遭透過非接吻的方式,和那麼大量的唾液接觸。像我所說的,「我並不討厭」,這其實滿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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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「帶我去世界的盡頭,我也想找滑翔傘。」她說,依然閉著眼睛,可是口氣充滿興奮和期待。

 「為什麼想去那?」

 「因為我喜歡洋葱呀!」

 這女人真有趣,喜歡洋葱!怪不得我和她那天在海灘上相遇就一如故。

 「給我點時間,等到一切都準備就緒,我自然會告訴妳。在那之前,請妳忍耐,並耐心地等候徵兆出現,可以嗎?」

 「這當然沒問題,因為我真的太喜歡洋葱了。大好き。」

 我很喜歡像這樣子的對話,輕鬆自在。說話之前不需要先想三秒,彼此也能得到正面的回應。我記得有一次聊到貓,也是類似這樣的開頭和結尾。

 「喂,來養貓好不好?」

 「……。我喜歡貓,可是貓的壽命就十年左右,我不喜歡迎接死亡呀。」

 「我也會死啊!我們都走在終點為死亡的路上呀!人也和貓一樣,只要是有生命的物體,就一定會死亡啊。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份呀!。

 像她這樣兼俱無厘頭和理性的女孩,我真懷疑,我還會認識第二個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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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有時候我會在聊天的過程之中莫名地落淚,但我不帶有一絲的情緒,聲音裡也沒有任何的梗噎,但總是會被她查覺,我至今仍然不曉得她是用五感中的哪一感知道我落淚的事,是用聽的呢?還是用聞的?閉上眼了,用心眼看的?但我總覺得是第六感以外的第七、第八感之類的。

 當她發現我落淚了,她總是會說:

 「把眼腈張開。」說完之後她會馬上睜開眼睛,並且對我微笑。我睜開眼之後看到她的笑臉,我便覺得心頭暖洋洋的,好舒服,於是眼淚漸漸地不流了。和她的對望次數越來越多,我逐漸明白微笑是多麼美好,我開始會欣賞別人的微笑,也開始喜歡對陌生人微笑。我甚至還把我的二手老爺車,紅色的三門Ford Festiva命名為「微笑霹靂號」(手排)。



 我特別喜歡她些微抿著嘴,稍微用點力把雙頰往兩側擠的微笑。她這個時候的樣子簡 直快迷死从了,我常常看著看著,接著會忘記徵笑。然後,身體會感覺麻麻,每次的起點都不大一樣,有時從頭頂、有時從腳底、有時從胸口、有時從腹部。每當這種全身發麻感覺到了最高峰的時候,我會用搖控器把音響關掉,盡量不去挪動到身體,雙眼注視著她的雙眼,彷彿要看透整顆眼球般地看進她的瞳孔。她和我一樣有著一對淡淡棕色的瞳孔,不過她總是喜歡說:

 「我這是卡布其諾色。」

她喜歡喝卡布其諾,而我喜歡喝美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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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我們曾經以為我們的終點會像《重慶森林》的結局那樣,她在加州,而我也在加州。可是,我們是一對失落的靈魂,年復一年地在球型的金魚缸裡游呀游的。永遠沒法分離,卻也看不到結局。好像喪失重要部件的作家,失去了結束故事的能力,貪婪地書寫,即便未來是模糊難見,寫不出未來。這個作家依然發了狂似地挖掘過去。不斷地用歷史學家的態度分析、查證、甚至翻案。我們對未來失去了想像能力,所以只能耽溺在過去,什麼時候開始的並不清楚。但當我發現的時候,已經陷得好深。

 「嘿!妳沒想過要逃出去嗎?」我問。

 「Don't worry.」

 「……。」我沒有回應。

 我睜開眼睛看著她,一如往常地微笑。而她又用她的第七、第八感查覺了我張開了眼,也睜開她的眼睛,幾乎可以說我們是同時睜開的。可是,她不同以往的只是用淺淺的微笑,她對我笑得咧開了嘴!一個滿滿的grin。我一看見那笑容,就知道我永遠忘不了啦。然後我對她呵呵地笑出聲,我頭一次這樣,接著有悟了道的感覺,我不再只看著她的眼睛,我環視她所有的細節。她穿著一件式的細肩帶洋裝,是以黃色做基底的paisley圖案,成套的Lady Bug內衣,透過薄薄的洋裝可以清楚地看見白底紅圓。平淡無奇的黑色havaianas平底夾腳拖鞋。觀察完她的穿著,接著是她的肉體。腳趾,修剪的整整齊齊的腳趾甲;腳踝,她在右腳踝戴了一條橘黃綠配色的手編腳環;膝蓋,因為時常衝浪曬成黝黑的膚色;手指,上頭沒有任何戒指;手肘、肩膀,連接成魅人的線條。再往上是頭髮,蘑菇型的Bob頭;眉毛,沒修剪過但給人靈活自信的味道;眼睛,彎彎月亮眼;鼻子,直挺中長;嘴巴,咧的開開露出上下兩排牙齒。我深深地看著她,看了58秒,我也咧著嘴對她笑,接著閉上眼睛。我打破沉默,說:

 「Be happy!」